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 知
荆律字〔2017〕1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
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公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总结表彰2015—2016年度全市律师行业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律所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范围为全市依法设立时间三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合伙所、国资所和个人所;优秀律师评选范围为全市执业两年以上的注册律师。
(二)表彰名额:本次拟表彰优秀律师事务所8家,由市律协和律协党委按照近两年律师工作检查考核的情况研究确定;拟表彰优秀律师2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
1. 领导班子好。(1)带头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团结和带领全所律师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2)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和谐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政治坚定,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勤政。(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服务态度优。律师事务所窗口形象优良,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能以“一张笑脸相迎、一颗耐心倾听、一片真诚待人、一腔热情办事”提供服务,做到办事耐心周到,态度诚恳真挚,用语文明有礼。
3.诚信执业佳。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完善诚信执业制度,建立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律师事务所社会信誉良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无损害和影响律师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被查实投诉、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2015年、2016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
4.律所建设强。律师事务所硬件建设具有一定规模,有单独的档案室、会议室、会见室(成立有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还专门设有党员活动室和党建工作阵地),律师人均办公面积12平米。律师事务所有自己独立的宣传网站或网页,并有专人维护更新。
5、内部管理实。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并得到了充分落实。律所各项基金留存完整,建立健全了律师执业保障体系。
(二)优秀律师: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忠于宪法、法律,恪守诚信,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律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真诚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3、业务精通。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社会效果好。
4、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服务,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耐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群众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无违规违纪行为。勤勉尽责,热情服务,诚信执业,受到群众好评,社会公信度高。近三年内无被查实投诉,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评。参评对象材料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后报市律师协会和市律协党委。
(二)考核阶段(2017年3月25日前完成)。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市律协和律协党委组织人员对参评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公示名单。
(三)公示阶段(2017年4月5日前完成)。对拟表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荆州市司法行政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审批阶段(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市律协和市律协会党委审定。
(五)表彰阶段(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下发表彰决定,授予表彰对象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宣传学习活动,扩大影响,传递正能量。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律公科接此通知后,须向司法局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确保评选活动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地应严格按照评选的标准、要求和确定的名额,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正推荐、民主评选,做到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真正推出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的律师。
(三)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着力查找律师行业作风建设、诚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满意度。
(四)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地要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律师协会报送申报推荐报告、审批表(见附件)和2000字左右事迹报告材料(各一式3份)。
联系人:邓志陶;联系电话:0716—8220727
电子邮箱:738948633qq.com
附件:1.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2.荆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事务所审批表
3.荆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审批表
荆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10日
抄送:湖北省律师协会,荆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
荆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1
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律师事务所(个) |
优秀律师(人) |
市直所 |
4 |
9 |
荆州区 |
0 |
1 |
沙市区 |
0 |
2 |
江陵县 |
0 |
1 |
公安县 |
1 |
1 |
松滋市 |
1 |
2 |
石首市 |
1 |
1 |
监利县 |
1 |
2 |
洪湖市 |
0 |
1 |
合计 |
8 |
20 |
附件2
荆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事务所审批表
填报单位:
律所名称 |
|
律师人数 |
|
主 要 事 迹 |
(详细事迹材料可另外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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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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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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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律师协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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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律协党委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荆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
执业年限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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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
(详细事迹材料可另外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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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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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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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 律师协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
荆州市 律协党委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