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第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第八届湖北省律师协会
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加强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律师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全省律师执业水准和专业化水平,第八届省律师协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立足于我省律师业务发展现状、着眼于律师业务拓展方向的原则,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设置、人员组成、主任和副主任产生办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委员会的设置、人员组成、主任和副主任产生办法
根据会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八届省律协拟设置21个专业委员会。具体是:
1.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4.国际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5.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6.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7.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8.金融、证劵法律专业委员会
9.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10.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11.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
12.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
1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14.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15.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
16.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17.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
18.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
19.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20.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21.网络信息法律专业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考核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后,按照省律协章程的规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会长办公会提名,报常务理事会任命。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采取自愿报名、所属律协推荐的方式产生。报名结束后,按照省律协章程规定,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议后提名,会长办公会决定。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加入专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1.在律师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和业务交流活动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曾经发表过较高质量的论文。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较大影响的法律事务。
3.遵守湖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4.从事律师执业五年以上,近五年内未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博士毕业、或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一年以上从事律师执业二年以上)。
5.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完成专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自荐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执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3.有较强的行业奉献精神。
4.在本专业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5.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目标。能主持制订本专业委员会四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理论研究课题。主持制定律师从事相关业务的操作指引、业务范本和业务规范。分解各项工作和理论研究任务,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专业论文。
6.具有联络相关部门、协调相关行业的能力。
7.能够按时按质完成省律协交办的任务。
8.每年应向省律协述职。
-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日起至6月13日止。
四、报名方式
1.材料报送要求:
①律师按要求填写《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推荐)表》(附件1)。文件名为:律师姓名(专委会名+委员),如:张三(刑事委员)。
②自荐、所属律协推荐为主任、副主任的律师,还需按要求同时填写《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报名(推荐)表》(附件2),文件名为:律师姓名(专委会名+主任或副主任),如:张三(刑事主任)、李四(民事副主任)。
③市、州律师协会,省直所以所为单位填写《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4);
2.报送程序:
先由各律师事务所分别向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和省直分会报送,然后由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和省直分会进行审查、根据所报专委会类别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报送的电子版要求每类专委会报名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专委会名,如:1.刑事、2民事。
3.提交办法: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和省直分会于2017年6月 日前,将上述报名表和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按照报送专委会电子版格式要求(见附件5)报送省律协秘书处业务部邮箱。
联系人: 徐葵
电话:027-87233237
五、有关说明
1.七届湖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所有委员(含主任、副主任)均需重新履行报名手续;上一届主任、副主任拟申报本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仍需同时履行自荐手续。
2.一名律师一般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专业委员会,但是报名参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委员会。
如所申报的专业委员会因故未能设立或者因客观原因未能加入所申报的专业委员会,经省律协核准后可调转至其他专业委员会。
3.请各地在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在组织律师申报工作的过程中,请注意征求律师对各专业委员会设置的建议或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省律师协。
4.报名表应如实填写,律师事务所、市州律师协会应对律师报名信息予以核实,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1. 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推荐)表
2. 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报
名(推荐)表
3. 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推荐)汇总表
4. 八届湖北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报
名(推荐)汇总表
5. 报送专委会报名材料电子版格式样本
湖北省律师协会
2017年6月1日
湖北省律师协会 2017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