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司法局党委率先推行《关于加强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
作者:admin 点击:862 时间:2021-02-01
2021年1月26日,荆州市司法局党委率先推出《关于加强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二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高质量推进律师政治责任建设,三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高质量推进律师执业能力建设,四是以服务为民为中心,高质量推进律师社会责任建设,五是以压实责任为动力,高质量推进组织责任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领导、监督和指导责任。市律师行业党委要切实履行检查督办责任。市律师协会要承担具体实施责任,进一步完善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的监督、激励、约束等一系列规范体系,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律师事务所要主动承担对本所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首位监督责任,负责对本所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日常监督、教育和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律师争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组成专班定期对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高质量推进律师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