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荆州市律师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
荆州市律师协会 |
荆律字〔2015〕3号
关于召开荆州市律师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律协理事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市律师工作和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荆州市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定于2015年4月17日下午14:30—17:00报到,4月18日全天开会。
二、会议地点
报到地点在荆州市恒源酒店;会议地点在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荆州市律协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监事(具体名单附后);
2、荆州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具体名单附后);
3、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律公科(股)长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四、具体要求
1、各地、各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提前书面请假,并说明原因。
2、会议期间将安排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对2014年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并就2015年工作提出预案。请各专委会主任认真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于4月10日将电子版报市律协秘书处。
3、会议期间将套开全市律师公证工作会议,交流汇报各地2014年律师公证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各县市区司法局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
4、各县市区司法局请将参会特邀代表名单(姓名、职务、性别)于4月10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
荆州市律师协会
2015年4月7日
主题词:律协 理事会 通知
抄送:省司法厅律公处,省律师协会,荆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
荆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4月7日印发
附件1
荆州市律师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
参会理事、监事和各专委会主任名单
理事会理事:
王 冰 湖北玉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晓华 湖北盛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龙秀英(女)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主任
史国俊 湖北恒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吕 军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江明炎 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勇 湖北荆利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启斌 湖北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季 湖北云盛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玉琴(女) 湖北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立新 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吴春红(女) 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张炎辉 湖北荆辉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建平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 强 湖北齐扬盛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颖 湖北昭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汉华 湖北兴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刚顺 湖北松之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秦 钢 湖北天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 清(女) 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黄立国 湖北国亚律师事务所主任
鲁 英(女)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鲁后新 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鲁明俊 湖北昭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谢守成 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主任
詹才俊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主任
蔡修明 湖北子龙律师事务所主任
黎 明 湖北荆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监事会监事:
马明星 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 华 湖北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天鹏 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李祥渊 湖北松之杰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 明 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各专委会主任名单:
荣延春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龙秀英 民、行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吕 军 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许圣国 未成年人及妇女权益保护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忠文 知识产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彭德江 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立新 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