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律字【2015】5号
荆律字〔2015〕5号
关于对2015年度全市律师有关工作
进行检查督办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和律师有关工作的督促落实,着力提升律师诚信执业,有效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拟定于8月下旬开展全市2015年度律师有关工作的检查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拟定于2015年8月25日——27日。(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本次检查共分3个小组同时进行。第一检查组检查荆州区、沙市区、松滋市、公安县,第二检查组检查江陵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第三检查组检查市直律师事务所。
第一检查组
组 长:张建平 荆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成 员:江明炎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杨 颖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黄红卫 荆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彭文玉 荆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协党委书记
成 员:谢守成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马明星 荆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邓 强 荆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副科长
第三检查组
组 长:刘启斌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成 员:张炎辉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吕 军 荆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陈重贤 荆州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副科长
三、检查内容
1、荆州市律师行业“守、讲、树”活动开展落实情况。按照荆律字(2015)2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三项内容”、“三个阶段”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情况。按照《荆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百分制考核标准(试行)》的内容,主要从学习教育、服务中心、内部管理、青年律师基本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3、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律协党委关于律师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关内容的要求,对组织领导、学习教育、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4、“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各县市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摸底调研。
5、“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各地是否做到了有方案、有专班、有活动、有专刊,并层层召开了动员会。
四、检查方法及步骤
1、听取律师事务所工作汇报;
2、查看有关工作现场,随机问答;
3、查阅相关档案、文件、会议资料;
4、简要反馈检查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要指派专人做好接受检查工作,汇报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
2、本次检查的结果将以通报的形式,在荆州司法行政网、荆州律师网予以公示,并作为年底律师年度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凡检查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
3、抽调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事先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检查,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材料报市律协秘书处。
荆州市律师协会
2015年7月17日
抄送:湖北省律师协会,荆州市司法局,荆州市律师协会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
荆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