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召开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推进会
公安县召开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推进会
1月20日,公安县司法局在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5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县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推进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万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李章鸿、县司法局局长朱宏章出席会议;县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工作人员、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孙继龙主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李章鸿首先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公安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局长朱宏章就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普遍建立律师顾问制度是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全县法律从业人员一定要把握机遇,珍惜荣誉,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确保2016年底前全县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会议强调,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法律工作者的信任,也是县委县政府赋予各位的一份责任。全县法律工作者要敢于担当,大胆作为,树立起法律顾问工作良好形象,坚持做到参与不干预、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当好“五大员”,一是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员;二是要当好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三是要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四是要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五是要当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员。
会议要求,县司法局作为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要从加强培训教育管理、加强监督指导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考评验收管理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全县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
会议还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坚决执行“八个禁止”, 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不骄不躁的作风,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法律顾问的作用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代表宣读了倡议书,并作了表态发言。